问题 | 公司债务股东可否按股份份额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司自身的债务是由公司凭借其全部的财产来独立承担的。
而股东,他们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者是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之下,股东就需要按照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比如说,要是股东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这种情况,通过逃避债务的方式,给公司的债权人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么这个时候,股东就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确定责任范围的时候,就需要依据股份份额等相关情况来进行判断。 另外,要是股东之间有特别的约定,约定了股东要按照股份份额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执行。 总而言之,不能很随意地就一概而论地说股东到底可不可以按照股份份额来承担公司的债务,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进行仔细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公司经营不善负债,债权人要求小朱等按照股份份额承担债务。小朱等辩称按常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债权人指出公司存在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致其利益严重受损情况,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按股份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2、若股东间有特别约定按股份份额承担公司债务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按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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