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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还要股东出钱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公司遭遇破产且资不抵债的状况时,股东无需再额外掏出钱财。
这是因为公司会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其债务负责,而股东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倘若出现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借此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例如股东与公司的财产相互混淆,或者存在虚假出资等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便有权请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此时股东就有可能需要掏出钱来。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股东无需为那些破产且资不抵债的公司额外支付钱款。
但在特定的违法情形之下,股东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在财产混同的情形下,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难以区分,这就使得债权人的利益面临巨大风险,股东此时就不能再以有限责任为借口逃避债务,而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又如虚假出资,股东未按照规定足额出资,却仍享受股东权利,这种行为也会让股东在公司破产时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公司破产且资不抵债。小朱认为股东不应再掏钱。但债权人小丽发现小朱与公司财产混淆,小静发现小李虚假出资。小丽、小静要求小朱、小李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小朱、小李拒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公司破产资不抵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必额外掏钱。
2、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如财产混淆或虚假出资等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案中,若能证实小朱财产混淆、小李虚假出资成立,他们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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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