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开有限公司要承担无限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夫妻开设有限公司时,大多情况下是承担有限责任的。
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会以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进行承担。 而夫妻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仅仅是以自己当初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 不过,这里存在一种情况,如果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现象,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的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否定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 一旦这种情况发生,股东就必须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要承担无限责任。 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要夫妻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去经营公司,并且做到规范运作,那么他们所开设的有限公司就会在依法的前提下承担有限责任。 但同时,夫妻也一定要格外注意,千万要避免出现股东滥用权利等那些可能会导致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开设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债务,小朱和小丽认为应承担有限责任,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但债权人小胡认为小朱和小丽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行为,严重损害其利益,要求小朱和小丽承担无限责任。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夫妻开设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2、若股东有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法院可能否定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无限责任,小胡若能证明小朱和小丽存在此类行为,其诉求将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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