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可以取保候审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拘留可以取保候审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得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节主要囊括了可能处以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景,以及可能对其施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等等。 如若正在接受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符合以上任一情形,且无违反取保候审的其他实质性要件,则可据此申请采取取保候审。 然而,此项法规条文并未明确指出拘留期间是否适用于行使取保候审权,因此是否可行仍应根据实情与相关法律规定加以综合评估。 倘若已处于拘留阶段的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且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均认为在此阶段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从理论上看是完全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最终结果还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剖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拘留可以请律师会见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自首次受到侦查机关的询问或者接受强制性措施开始,便可行使其授权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的权力;而在侦查阶段,该项权力则仅限于由律师代理执行。因此,被依法拘留的人士是完全有权利寻求并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及协助处理相关事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利在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的情况下,或者可能被判处诸如有期徒刑等较为严重罪行且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获得逮捕的替代措施(即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前提下,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尽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拘留期间是否适用于取保候审,但是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并且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话,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提出申请的。然而,最终的决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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