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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持股权是否承担债务责任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通常的情形里,名义上的代持人通常是不需要去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的。
然而,以下这些情况就可能会让名义代持人需要承担起责任来:
要是债权人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名义代持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存在代持关系,并且代持行为有着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状况,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名义代持人来承担债务责任。
比如说,债权人发现代持协议是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规定或者是为了损害自己的利益而设立的,这种情况下,名义代持人就可能要为债务负责。
倘若名义代持人对于公司的债务存在过错,就像协助公司去进行一些违法的活动,从而导致了债务的产生等,这种情况下,他也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名义代持人参与了公司的非法经营行为,那么在公司因该行为而产生债务时,他就不能置身事外。
要是实际出资人做出了滥用股东权利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而使得公司的债务增加了,那么名义代持人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实际出资人利用股东身份进行一些不正当的交易,给公司带来了债务,名义代持人就可能要在这个债务增加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代持股权到底会不会承担债务责任,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要是遇到了相关的法律纠纷,最好是能够及时地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来给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为名义代持人,小胡为实际出资人。小朱代持小胡在某公司的股权。公司产生债务后,债权人小李认为小朱应承担债务责任。小李称有证据表明小朱知晓代持关系且代持行为是为规避法律损害债权人利益,小朱则否认。

案情分析:

1、若小李能充分举证小朱知晓代持关系且代持行为有规避法律或损害债权人利益状况,小朱需承担债务责任。
2、若小朱对公司债务存在过错,例如协助公司违法活动致债务产生,小朱需担责。
3、若小胡有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致债务增加行为,小朱可能在一定范围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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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