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权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以下类型的债务,通常是无法实施代位权的:首先,那些基于抚养、扶养或者赡养的法律关系所衍生出的给付要求权;
其次,诸如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以及安置费等专为债务本人设定的权益,以及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等相关请求权; 再次,根据特定身分关系而产生的具有禁止转让特性的权利; 再次之,那些被定性为非物质性权益的事务,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以及离婚请求权等等; 最后,那些被定义为不作为债务的事项,比如竞业禁止的约定。 总的来说,这些债务因为它们独特的性质或者法律的明确规定,使得它们无法通过代位权的方式进行主张。 在代位权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条件和范围,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得到充分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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