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诉讼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诉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首先,对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已经到了履行期限。 也就是说,这个债权是在法律框架内成立的,不是非法的债务,同时,约定的还款时间已经到了,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并且这种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怠于”行为主要体现在债务人不积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拥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比如,债务人明明知道自己有一笔到期的债权可以向次债务人索要,但就是不去主张,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那种债权。 像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等亲属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都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被代位行使。 总之,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债权人才有权利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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