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人能否提起代位诉讼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施工人的那些债权人,在特定的一些条件之下,是可以去提起代位诉讼的。
这代位权诉讼要成立,得满足好几个要件。 首先,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得是合法的,这就像是一条必须要遵守的规则。 其次,债务人得懒懒散散地,也就是怠于行使它到期的债权,而且这还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就好像是给债权人捅了个小窟窿一样。 再者,债务人的债权得已经到期,不能说还没到时间就去闹事儿。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那种专门只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得是都能涉及到的那种债权。 对于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人来说,如果实际施工人对发包方之类的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但是实际施工人却懒得出头去主张,结果导致自己没办法还清对债权人的债务,那这个时候,其债权人就很有可能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不过在实际的生活中,这类案件往往会牵扯到特别复杂的合同关系以及工程结算的问题,就好像是一团乱麻一样,得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相关债权债务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情况,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去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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