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代位诉讼立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的代位诉讼立案条件主要涵盖了这些方面。
首先,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得合法,得有正当的依据,而且这个债权得是确定的,金额多少,履行的期限啥的都得明明白白的,并且到了该履行的那个时间点。 其次,债务人得是“懒怠”地在行使他自己的债权,或者是与这个债权相关的从权利。 这里说的“怠于行使”,通常就是说债务人没有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这种正规的方式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再者,债务人这种“懒怠”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影响的。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那种专门只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权利,像那种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之类的,一般就不能进行代位行使。 只有当这些条件全都满足了,代位诉讼才能够被立案,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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