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代位权诉讼的有效期限被设定为三年之久。
自债权人获悉或应合理预计到自身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同时被告知债务人为其履行特定债权却表现出懒惰之心,由此对债权人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此项权利的诉讼时效。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此期间如有法定的暂时停止或予以终止的列举情况出现,则诉讼时效可能会因此而相应地暂停或重新启动。 举例来说,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索偿要求或者债务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等特殊情况发生时,便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从而自那一刻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进行新的计算。 但是,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间接近尾声的前六个月内,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或其他未能预见的阻碍使得债权人无法实施求偿请求的权利,届时诉讼时效将处于停滞状态并从中止时效的根本原因得以消除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期间将再次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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