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承担分为几种形式和情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担当主要被划分为两大类:
即并行存续的债务担当及非负担性的债务担当。 前者,表现为主债务的原债务人仍旧保持在原有债务关系中,而一个新的责任方以合同方式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起债务的偿还义务。 至于后者,则是主债务的原债务人将其所负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务通过合法程序转移至另一个新的责任方,从而使原债务人从原有债务关系中解脱出来,仅由新责任方独自承担起债务的偿还责任。 在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况包括: 基于合同约定的债务转移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债务转移,例如在企业合并、分立等特定情境下的债务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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