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强制执行的范围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书强制执行之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即经过公证程序所赋予的以支付款项为内容且明确载明债务人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之意愿的债权文书。 例如,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偿还欠款之义务,以及在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支付责任等等。 然而,仍存在部分情形无法通过强制执行予以实现,例如涉及到人身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等方面的公证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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