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的会抵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的会抵刑期吗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执行刑事拘留的期限将会被视为等同于刑期的计算方式。 换句,每实施一天的刑事拘留,都将在刑期上得到一天的相应抵扣。 关于刑事拘留制度,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旨在针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重大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对其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期限等同刑期计算,每日拘留抵扣一日刑期。 此制度为公安、检察院处理案件时采取的临时措施,针对现行犯或嫌疑人,在侦查紧急时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二、刑事拘留释放能去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刑事拘留释放之后,被害人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 在特定情况下,由于相关机关违背了法定原则而对公民实施拘留行为,或者虽然遵循了法定的拘留条件与程序,但拘留期限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随后又决定撤案、不予起诉或经审判宣告无罪从而终止刑事追责的,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被害人均享有获得赔偿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刑事拘留释放后就没事了吗 在刑事拘留释放之后,并不意味着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释放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首先是无罪释放,即经过细致严谨的侦查认为并未发现任何涉嫌犯罪的事实,仅此情况便可排除所有犯罪嫌疑;其次是因证据不足而被解除羁押状态,在该种情况下,事例仍有一定概率需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当充实到有力证据之后,嫌疑人仍然可能面临重新追诉。同时也不能忽视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为过渡方式的释放处理,尽管如此,这些并不能视作事例画上句号,还需要耐心等待后面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最终处理决定。总结而言,任何刑事拘留释放后的当事人都必须依据准确的释放缘由以及事例推进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正摆脱了法律纠纷。 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期限等同刑期计算,每日拘留抵扣一日刑期。 此制度为公安、检察院处理案件时采取的临时措施,针对现行犯或嫌疑人,在侦查紧急时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