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强制执行两年,会执行什么案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机构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通常主要适用于那些具备法律效力且经过公证程序确立的公证债权文书所引发的未决诉讼。
此类情况或许不仅仅局限于借款合同争议、偿还账目争议以及租赁合同纠纷等涉及到明确金额支付的案件。 举例来说,倘若债务人为逃避已公证的偿还债权而表现出明显的履约障碍,那么此时有权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就可以向相关的公正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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