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公证手续怎么办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程序的过程一般包含如下几个主要环节:
在首要阶段,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够明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 公证处在收到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后,将依照既定流程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 若经审查确认各项条件均已满足,公证员将会依法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并明确赋予该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的效力。 此后,当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或者仅部分履行其应尽义务时,债权人便可凭借先前取得的公证文书,向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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