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后不执行的利息如何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庭裁决后仍未得到执行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若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应支付相应利息,则利息的计算方式应依照法律文件的明确规定进行;
若在已生效的法律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需支付此种利息,那么便无需对此进行计算。 至于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般而言,其计算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举例来说,假设有一笔欠款额为十万元的案件,那么如果发生延迟履行,每延长一天,所产生的利息大约便是一百七十五元人民币。 总的来说,具体的计算方式以及最终的利息数额都需要根据判决书中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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