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强制执行条款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公证机关审查并依法签发授权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在债务人未依照承诺履行其责任或者仅部分履行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有权向相关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这类债权文书往往涵盖了诸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在这些债权文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将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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