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如何算利息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拖欠款项造成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在借贷关系明确的情况下,如双方于借款初期即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利息约定,那么该笔债务的利息便应按先前之约定进行核算。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利息事宜做出事先约定,在此情况下,出借方提出就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付求,则诉讼请求可能会被法院驳回。 然而,若贷款方因故逾期偿还债务,出借方可据此违约之处,向对方法院提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计算,应提前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约定,且上限不得超出年利率的百分之二十四。 若双方并未就此事项进行约定或存在约定不清的情况,则可依据年利率百分之六的标准来确定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