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无法偿还管理人费用谁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人无力承担及清偿管理团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之际,此类支出往往是由债务人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予以支付的。
若债务人所拥有的财富满足不了这一开支需求,那么可能需要依照与破产事务相关联的法律条款和程序,依据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对各个债权人进行还款。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倘若管理团队在执行职务期间出现了过失行为,从而导致费用大幅度攀升,那么他们有可能需要自行承担其中的一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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