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之成形要素主要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需符合法定要求;
此债权无瑕疵,并非源自合同违法或者非正当手段; 债务人未能积极执行其对其他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由此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 此外,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已经届满。 而撤销权的构成要素则包括:债务人实施了有损于其财产状况的行为,例如主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 这些行为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同时,债务人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恶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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