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1年可以拘留几次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遍情况下,对于公然拒绝遵从已生效法律文件要求的债务人或被执行为人而言,他们在特定年度之内遭受到的强制性拘禁次数,并未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
然而,执行司法程序的法官通常会依据实际情势来做出定夺,他们的决策原则往往是既要以达成令债务人或被执行人为之承担法定责任的目标为导向,同时也必须保证他们的行为方式合法合规。 当债务人和被执行人屡次拒绝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且情节严重时,他们有可能会面临多次的强制性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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