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申请执行期限为几年的案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定为不超过两周年,并且这种期限是从法律文书中所载明的债务履行的最终期限之次日开始计算的。
若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债务需分期履行,那么每一期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也将被视为计算申请执行的起点。 倘若法律文书中并未明文规定履行期间,则申请执行的起始日期应当自法律文件正式确立其效力的当天开始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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