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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与承建商有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这是完全可行的。
定金,顾名思义,是指在合同签订乃至执行前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资金或是其他等价物品来保证交易能够顺利进行。
在这个过程中,实际缴纳定金的那一方被称为"定金支付方";
而接收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之为"定金接受方"。
依照司法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确有权通过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归属以及保障措施的一部分。
若债务人为清偿其债务,定金便应当作为价款与债务总额相抵销,或者充当对债务人的追索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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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7: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