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能力还债是老赖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法偿还债务并不必然构成所谓的“老赖”。
关于何为“老赖”,通常需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欠债方应具有履行债务的经济能力; 其次,在具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他们应当拒绝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 倘若债权人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例如商业投资失败、严重疾病突然发作等等原因而暂时丧失了偿付能力,而且他们能够主动与债权人间进行沟通并积极合作遵循司法程序,那么这类情况便不能轻易定义为“老赖”。 然而,如果债务人明知自身存在可用于偿债的资产或者经济来源,仍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甚至故意阻碍债务的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则将被视为“老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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