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保全的含义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理论中,合同的保障措施被定义为为阻止由于债务人资产的不恰当减少或无法扩增而对债权人债权形成潜在威胁,从而赋予了债权人能够行使撤回权或代位权的法定权益,以大力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其中,撤回权是指倘若债务人为达成某种有害于债权人权益的行动而实施某项事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公然背离合同条款的不正当行动; 例如,若债务人擅自放弃其应支付的到期债务或是通过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来侵犯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此时就具有权利,要求法院干预并撤销债务人这种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至于代位权,它是指当债务人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而未能积极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权力,由此针对债权人产生了潜在的威胁,明智的债权人为了强力保障自身的债权,有权以自身的名义持有债务人的权利,以此立场代表债务人行使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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