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期限几年以后无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借据本身并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失去法律效力,然而,借据所承载的债权却可能由于诉讼时效的到期而丧失胜诉权。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然而,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若借据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但需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且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行为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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