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保全包括抗辩权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契约之保障措施并不包含抗辩权这一内容。
所谓契约之保障措施,系指法律为了避免由于债务人类似不当资产减少或者没有适当增长,从而可能造成债权人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况发生,赋予了债权人有权力去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以此来确保他们的债权得到有效的保护。 而抗辩权则是在双务契约中,当一方当事人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履行请求时,可以暂时地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这种权利被称为抗辩权。 其中比较常见的抗辩权类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等等。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契约之保障措施与抗辩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和制度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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