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了借条没到期怎样让他提前还款给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经借款双方协商并在借据中明确注明的还款期限尚未届满时,债权人无权请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剩余欠款。
然而,鉴于特定的特殊情形,债权人可寻求法律途径以实现提前偿债的诉求。 具体如下所述:其一,债务人明确向债权人表达拒绝偿还欠款或者通过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无法履行还款责任的意愿,例如刻意逃避债务、隐藏或变卖财产等。 其二,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有可能导致其丧失清偿债务的经济实力和义务。 其三,债务人擅自转移个人财产、从公司账户中秘密提取资金,意图逃避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