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欠款能否索要利息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方未能充分履行合约中的应尽职责或履约行为有悖于合约之约定,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弥补损失并恢复合约利益平衡。
这其中包括要求债务方对未尽到的职责给予即时的补救,或是赔偿由于此种违约行为而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若在此类情形下,尽管已针对未履行之职责实施了必要的补救措施,且仍然对另一方产生额外的经济损失,债务方仍有义务赔偿损失。 在涉及合同欠款的情况下,倘若该合同中有明文对于逾期偿付利息做出的规定,抑或根据合同的专属性和行规惯例有理由推断此项付款义务的存在,了债方有权向债务方追讨这部分逾期利息。 即使在合同条款中缺乏明确陈述的情况下,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了债方亦可提出延迟利息的诉讼请求,以此反映因其迟延支付应尽职责所导致的经济上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们完全认同在涉及合同欠款的问题上,是有权利要求收取利息的。 不过,是否能成功收取利息,以及利息的计费方法和具体金额,就必须依赖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及其规范依据以及国家法规的具体规定。 如果在合同中有关于利息的明确表述,那便依照合同执行即可; 若是条款中未作任何约定,也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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