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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学借了我15块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您身为债权方,与您的同窗好友无疑存在着紧密的利益关联,就是因为好友未能如约偿还所借债务。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具备了担任原告的资格。
至于被告的角色,自然清晰明了地落在您同窗好友身上。
您请求法庭判决的事项主要是要求朋友偿还当初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15元,此举具有清晰的诉讼请求及充分的事实依据与理由。
涉及债务偿还问题,这完全在人民法院职权管辖范围内。
您大可放心,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的起诉状。
倘若实在无法独立完成如此高难度的写作任务,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将诉求及事实依据向法庭阐述清楚即可。
纵然您同窗好友不能够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对他实施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性措施。
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您完全有权利也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同窗好友严格履行借款还款责任。
若朋友未能尽到还款之责,人民法院可依照法律程序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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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