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钱好几年了一直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定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您的债权已超出此诉讼时效期限,那么人民法院将可能不再予以保护。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再提供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债权尚未超出诉讼时效期限,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 若债务人拒绝履行,您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若您的债权已超出诉讼时效期限,您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但若债权尚未超出诉讼时效期限,您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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