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转账记录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具备诸多法定要件,这其中包括原告与诉讼标的须存在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联、明确无误的被告身份、详细具体的诉讼主张及依法有据的事实理由,以及所涉争议事项属人民法院职权范畴并受其司法管辖权管束等等。
因此,倘若阁下与转账往来中所涉及的钱款具有直接而且重大的利益相关性,例如,若您为该款项的所有权人或债权人,而对方则为该款的债务人或者享有不当得利权利之人,那么,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便可凭借转账记录来充当事实依据及理由之一,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期追索回该笔欠款。 这笔转账记录可以发挥证据的作用,以此佐证您对该笔款项所享有的权益,以及该笔款项流动的实际状况。 因此,按照现今的法律制度,仅凭转账记录便有权提起追讨欠款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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