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被起诉欠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欠钱不给的案件之际,需遵循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必须具有合法且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原告作为债权人应该享有要求被告清偿债务的权利。 其次,被告作为债务人,应当明确能够被辨识为个人或者法人形式的主体。 再次,原告方在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时,应详细明确地列出要求被告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项目,同时也应提供确凿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撑其诉讼请求。 最后,该案件必须符合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并且需要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以满足,原告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欠款。 在此过程中,倘若原告能提供诸如债务合同、转账记录、借据、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用以证实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以及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原告的起诉将更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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