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借钱不还被拘留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被执行人即为公司负责人,因拖欠借款未偿清,从而遭到司法部门的拘禁处置,那么此种现象并非完全对应于上述条款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
该条款主要关注的是执行程序的终止情况,例如申请人撤回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离世且无遗产可供执行等等,然而拘役则属于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并不能直接导致执行程序的终止。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被执行人由于无法支付债务而遭受拘役,这或许预示着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 在民事诉讼领域,若被执行人的确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提出执行请求; 但是,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且满足该条款中所列的部分情形,人民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决。 因此,对于问题“公司负责人欠债不还遭拘役应如何应对”,我们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其中包括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是否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是否有义务承担者等诸多因素。 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并且符合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终结执行情形,人民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决。 反之,若不符合此类情形,债权人仍可继续提出执行请求,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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