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领取拆迁补偿款属于哪些人?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可以领取拆迁补偿款属于哪些人? 1、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领取拆迁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想要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等。 此外还需要 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二、拆迁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1、拆迁纠纷的证据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1)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 征地方案 (6)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不一定可以继承,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2、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3、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处理 公房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由于公房的福利性和公房出租的行政管理特点,共同居住的人一般需要特定的条件,比如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条件。在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存的情况下,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前,则拆迁款至少一半属于承租人,由其自由支配,在其去世后,该款项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而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后,那么全部迁拆款一般应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继承。 合法修建的房屋若是被拆迁,被拆迁方通常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的。补偿数额与被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直接相关,如果对可以领取拆迁补偿款属于哪些人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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