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任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主张其民事权益需遵守三年时效限制。
此项规定意指,若您发现您的前任未依照约定偿还债务,您可在知晓自身权利受损及拖欠方应承担责任之日起的三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如若超出诉讼时效时限(即超过三年),法院通常将不再提供保护,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十年; 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若您能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控告前任未能按约履行债务。 然而,若已过诉讼时效期限,您可能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款,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或经由法院批准延长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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