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怎么讨要欠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在无书面借款凭证的情形下追索欠款时,仍有可能借助于其他相关的证据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
这之中所包含的证据种类不胜枚举,例如: 当事方的自述陈述、证人提供的证词、账款往来信息、音像资料以及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的通讯记录等等。 若有关当事人无法全凭自身力量来搜集此类证据,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法院将会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审查与核实,以便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倘若证据确凿充分,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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