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起诉后法院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凭借借贷关系占据主动地位却长期拖欠债务,在债权人诉诸法律之后,人民法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
所做出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等具有法律权威性的法律文件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债务人派生出了应当自愿履行的义务。 若债务人依然抗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亦或是由审判员将案件移交至执行员进行执行。 若债务人未能依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然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其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且不能超越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义务范围。 总而言之,在处理涉及欠债不还的案件时,人民法院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来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查询财产、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多种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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