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
在此前提下,倘若欠据上列明的债务清偿期限已然期满,则债权人须于该债务到期之后的三年内,递交诉讼至人民法院予以主张。
若逾期超过三年,债权人便有可能失去经由法院体系追讨债务的法定资格。
然而,当权利遭受侵害开始计时起,如若历经二十年之久,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措施,但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仍可依权利人的申诉申请,决定是否作出延长期限的裁定。
因此,欠据到期之后,债权人务必在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可能因时效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法院途径追回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