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妈妈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母亲欠您之债尚未归还,同时由于男方母亲未积极实施对债券权或与其相关的附属权益的权利,导致您到期债权无法如期实现,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向我国最高级别司法机构申请以个人身份代理行使男方母亲的对等权利,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应之人直接将其债务归还给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男方母亲的债权属于仅专属其个人所有的权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无权行使代理权。 此外,您在代理执行权力时的范围须严格遵守您到期债权的规定,这意味着您只能请求对方按照您实际持有的债权数额予以偿还。 而在代理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必要费用,都应当由男方母亲来承担。 与此同时,当对应之人也就是债务人的相对方对男方母亲提出抗辩时,他们同样有权利向您主张。 因此,您可以借助法律武器,以法律程序向我国最高级别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让对应之人直接向您偿还债务,以此来保障您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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