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唯一财产能查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利依法裁定实施保全措施,以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避免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假如债务人为(欠款方)的唯一居住场所,若采取保全措施,则需为对应人及受抚养家庭成员保留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资。 因此,对于能否查封欠款方的唯一财产,情况相对复杂,需要依据特定事实优先性及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 若该财产并非对应人及其受抚养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查封行为并未导致对应人及其受抚养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定查封该财产。 反之,若该财产属于对应人及其受抚养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那么人民法院应尊重其生存权,不得进行查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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