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权约定条款中,涉及到的债务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义务方有权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予以合法抗辩。
该情况表明,如债权人未能在此期间内启动司法程序或者进行其它合法行为主张其权益,则债务人具有合法理由不得主动偿还债务,且此类抗辩通常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限截止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客观障碍因素,使得债权人无法正常行使索偿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 待阻碍因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期限将重新开始计算六个月。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启动司法程序或申请仲裁等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也将被视为中断。 若债权人在此期间内采取了上述任何一种行动,都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从中断之日或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总的来说,若债权约定条款中的债务已经超出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追讨债务,除非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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