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3年了还可以去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人民法院主张维护民事权益的法定诉讼时效设定为长达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债权人在其知晓或者理应知晓其权益已经遭受损害,并且债务人为使之消失而为之活动的时刻起算,直至满三年后仍未能就此提出公诉,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权再对被伤害的权益进行救济和保护。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出二十个整年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无论债权人是否提出申请,人民法院通常情况下也是不会予以保护的,除非债权人可以提供足够的理由申请延期审理,且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和裁决。 如果借款行为发生在三年前,由于债权人在过去三年间并未提起任何诉讼,所以依据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在三年失效期结束后再行提起诉讼,很可能会面临时效的限制。 然而,如果借款行为发生在超过二十年前,那么债权人或许依然拥有提起诉讼的权利,除非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 因此,是否具备起诉资格,需要考虑到诸多具体情况,包括借款行为发生的确切日期、债权人是何时得知或应当得知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债权人是何时开始启动诉讼程序等等。 如果债权人在时效期间内未曾提起过诉讼,那么依照现行法律,她可能无法借助于法院的力量来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