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欠朋友100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若协议条款中的一方未能按约定支付价款、报酬、租金或利息等款项,另一方可向该方提出支付请求;
同样地,当一方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时,另一方亦有权提出相应的支付要求。 如此一来,如您与友人之间存在100元的债务纠纷,您的朋友完全有权利要求您履行此项支付义务。 若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您的朋友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您履行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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