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对方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具有直接危及其利益的关系,才能作为提起诉讼的合法前提。
假设在当事人间存在借贷关系,并且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归还欠款,导致债权人(身为原告方)蒙受了财物方面的实质性损失,那么这种损失情形便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承诺产生了直接关联。 如此一来,债权者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请求债务人为其实际承担并清偿贷款本金以及附带(双方约定状况下)的利息。 在发起诉讼时,原告方需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以证实借款事项的确凿性和实际额度,还应明确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并须证实债务人确实未能按照约定归还欠款的真实情况。 综合以上阐述,可以明确,在借贷关系中未得到及时、全额还款的借款方(原告)完全具备通过依法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的资格,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针对起诉所作的严格规定,人民法院理应步入相关程序受理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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