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7万不还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明文规定,若债务人拖欠借款总计达到人民币七万元,且所拥有的偿付能力足以应对该还款责任却拒绝履行其义务的话,债权人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律援助。
在此前提下,法院将会依案情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审判。 经审理后,若证实债务人确实具备还款能力,则法院将依法判定其归还所拖欠的全部款项,同时可能还需连带支付相关利息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赔偿金。 然而,倘若债务人无法拿出充分的财务资源予以抵销债务,但尚存有一定的财物,法院将会对此类财产采取强制性管控措施,例如查封、扣押甚至拍卖等手段来清理债务。 但是,若债务人确实已无任何财产可以被执行,并且也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负担其债务,或是由于贫困导致还款难以为继,缺乏经济来源,又丧失了劳动能力(此时应优先根据上述法规中的第(三)、(五)两条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会决定终止执行此类案件。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实际判决过程中还会考虑到其他诸多因素,如相关证据的确凿度、债权人所提出的诉求是否具有合理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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