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三年诉讼时效已过咋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借款未还的情况且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已经超出三年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贷款人有权力拒绝就此义务做出履行。
换句话说,若贷款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到期,并且据此进行辩护,那么法院通常会对此予以支持,这样一来,债权人将无法借助法律手段强迫贷款人归还欠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中所列举的情况,使得债权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暂时停止。 而暂停的时效期限则会在暂停原因消失之后的六个月开始重新计算。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还有一些情况也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等。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实施了这些能够中断时效的行动,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的来说,如果借款未还的债务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迫贷款人归还欠款,除非在此期间内出现了能够中断或暂停时效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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