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怎么要违约金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贷纠纷且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假如借款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罚金,那么作为债权人,参阅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准则,有权向借款人索取违约罚金之责任。
然而,假如所定违约金金额无法弥补因为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债务给债权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债权人可寻求相关法律机构,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帮助,将违约金调整到更为合理的水平。 反之,若违约金过高,借款人也有权利要求降低,以便达到公平公正的程度。 不论如何,即使双方就罚金达成共识并进行支付,借款人仍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若合同并无明确注明违约罚金,则债权人可以依据其实际损失值提出补偿要求,但在此之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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