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年前借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四年前借出去的钱,要去判别是否能够要回来,这得考量诸多因素。
其一,要看是否具备借条这类书面性质的证据。 倘若有借条,并且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在还款期限到达之后的三年内,你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的权利,这里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随时都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还款,不过得给对方留出一定必要的准备时间,而诉讼时效期间则是从债权人要求还款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其二,要是债务人曾经表达过愿意还款的意愿,或者有其他承认债务存在的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就有可能会中断,接着重新计算三年的时效期间。 然而,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很可能会提出时效抗辩。 但即便如此,你依然有权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要是对方出于自愿而决定还款,法律也不会对此进行禁止。 总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地进行综合判断,才能确定是否能够要回所借的款项。 案情回顾: 四年前小朱借给小李一笔钱。小朱没有借条,但有聊天记录显示小李曾承认这笔债务。小朱最近向小李催款,小李称已过诉讼时效拒绝还款,小朱认为小李承认债务时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仅有聊天记录承认债务,没有借条明确还款期限,小朱可随时催款,给小李必要准备时间后,诉讼时效从催款日起算。 2、小李承认债务的行为可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三年,若在新的时效内,小朱有权通过诉讼要求还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