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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领证同居转给对方的钱能要回么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未领证同居期间转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其一,如果此款项是基于借贷关系而给予的,就像明确约定了这是借款,并且还有相关的证据能予以证明,那么就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比如有书面的借条或者聊天记录等能表明借款事实的东西。
其二,要是该款项是用于共同生活的消费,比如一起吃饭、购物等日常开销,或者是购置共同的财产,像一起买了家具等,并且难以将这些花费明确区分开,同时又有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存在,一般是很难要回这些钱的。
另外,倘若款项是基于赠与的性质而支付出去的,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的行为,像送了对方一件贵重的礼物且对方已经收下,这种情况下通常也很难要求对方返还。
总之,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款项用途、支付的方式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等各种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是否可以要回款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领证同居期间,小朱多次向小李转账。后两人感情破裂,小朱想要回转账的钱,小李拒绝。小朱认为是借款,有聊天记录提及还款之事,但小李称这些钱是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及小朱对自己的赠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转账是借款,如聊天记录可证,根据规定,小朱有权要求小李返还。
2、若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或为赠与且已交付,难以区分或已完成赠与,按照相关情形,小朱很难要回这些钱。需综合考虑款项用途、支付方式和双方约定等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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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8:16